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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政策文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问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问答

发布时间:2024-01-04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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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见问题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将自学考试制度纳入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自学考试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我国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我省1984年开始实施该制度。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对有个别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根据浙政发(1999)307号文件精神,自学考试毕业生享受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

目前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专升本两个学历层次。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一致。

2.自学考试采用什么考试形式?

答:自学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形式。理论考试目前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一般为150分钟。实践性环节考核是对考生进行基本技能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一般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等,考核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答辩和实际操作等。

3.一年考几次?

答:目前我省理论考试一年安排2次,分别安排在4月、10月中下旬的一个双休日,报名时间为1月、7月上旬。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与理论课同步。

4.怎样报名?

答: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进行报名。报名前会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报名公告》、《报名指南》和《报考简章》,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会在《报名指南》中详细说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严格按《报名指南》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一旦确认,不得修改和取消。

理论考试每次安排2天(4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可以选报一门,每次考试最多可报4门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按《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自行选择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办法由主考学校确定,考生在报完名后,要及时关注各主考学校网站相关信息。

    5.如何了解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以及专业考试计划?

答: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zjzs.net)进行查询。

6.可否同时报考多个专业?可否直接报考专升本专业?

答:我省自学考试实行课程管理,报考时不限制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考生可以按《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选择报考。

考生可以直接报考专升本专业,但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肄业、结业者不得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

7.忘记准考证号、登陆密码怎么办?自考个人信息如何修改?

答:考生如忘记准考证号,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社会考生登录”界面使用身份证号登录。如果显示身份证号或密码错误,无法登录:(1)首次登录系统的,请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2)原已登录过系统的,通过“忘记密码”功能自行重置密码。     除身份证号与姓名外,其他信息有误,考生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自行更正。如需变更至已停考但尚能申请毕业的专业,请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8.何时可以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答:一般考前一个星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9.应携带哪些证件参加考试?在考场内应注意哪些问题?违反考试纪律如何处理?

答:考生要按照《考场规则》等规定,携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二代身份证(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进考场后按规定入座,并把相关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遵守《考场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按要求答题。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每场理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未经监考教师允许,考生中途不得离场,离场后不得返回考场。禁止携带任何无线通讯工具(手机)和掌上电脑、电子记事本、智能手表(手环)以及带存储程序功能的计算器等进入考场。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延迟毕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

10.如何查询当次报考的考试成绩?

答:理论考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后20日左右,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可于5月15日、11月15日后,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j.zjzs.net)点击“我的成绩-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考生如对当次理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成绩查对,查对结果由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成绩查对限查有无漏评,积分、统分有无差错,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

1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可否顶替自学考试课程?

答: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得一级或以上合格证书可以顶替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获得一级合格证书可以顶替或02316/02317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获得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可以顶替00342/00343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课程。

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并获得二级及以上等级的笔试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英语(专)、英语(一)或第二外语(英语)课程;获得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还可以顶替英语(专升本)或英语(二)课程。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笔试规定成绩,可以顶替英语(专升本)或英语(二)课程。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成绩顶替英语(专升本)或英语(二)课程的,在申请学士学位时有效。

12.原公共政治课如何顶替?

答:原公共政治课,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执行(可查阅《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规定》)。

13.一门课程多次考试成绩能否在同个专业同时使用?

答:一门课程参加多次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在同一专业中只能使用一次,不能作为多门课程重复使用。如“公共关系学”课程考了2次,有2个合格成绩,在法学(专升本)专业中不能作为2门选考课使用。

14.免考课程能不能再用于顶替?

答:通过免考终审确认的课程不能再用于顶替。

15.对毕业论文等报考有什么要求?

答:完成本专业全部课程学习,并至少取得8门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原则上需参加在毕业证书上副署的高校考核答辩,考生报考时务必要认真选择。

16.什么是转考?

答:转考主要指省际转考。省际转考分为转出和转入。转入是指考生离开外省市到本省参加考试,将外省市合格成绩转入本省。转出是指考生离开本省到外省市参加考试,将本省合格成绩转到外省市。无论转出还是转入都须办理省际转考手续。转出、转入不得代办,须考生本人办理。

如果考生需要在省内原考试地以外的市、县(市、区)参加考试,在报名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时,选择参加考试的市、县(市、区)取得准考证号即可,无需办理转考手续。

17.如何办理转考手续?

答:需转出的考生一般于每年2月下旬或8月下旬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zjzs.net)“最多跑一次-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申请”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我的申请-转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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